惠山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如何选?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无锡嘉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惠山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如何选?

惠山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如何选?

作者:无锡嘉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30 08:35:42

相信大家对于软件著作权申请的规范要求是什么还不怎么了解?软件著作权转让之后还能办理吗的问题也不是很清楚。那么无锡版权登记小编就针对软件著作权申请的规范和转让之后还能办理吗的问题,在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吧。软件著作权申请的规范要求: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

3、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流程大致有5步:

第一步是填表,需要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网站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完成后会生成受理号,您需要将申请表打印出来,并盖章或者签字。

第二步是提交书面材料,需要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包括:盖章的申请表、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计算机软件源代码的前30页和后30页如果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以及权属证明材料。

第三步是受理,著作权登记文件初步审查通过后,版权保护中心会受理,根据目前的政策,国家是免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费用的。

第四部是审查,版权保护中心会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予以登记;不符合规定的,发放补正通知。

第五步是领取证书,审查通过后大概需要30到60日的时间,您就可以领取著作权登记证书。这个就是软著申请的要求以及软件著作权如何去写,如果大家对于什么还是不理解或者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私信我,我会给大家解答一二。

共同继承人的版权该如何行使其权利?

版权可以通过继承获得,其中有一种情况是共同继承人。在有共同继承人的情况下,版权的权利该如何行使呢?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

若干继承人之间的关系应认定为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即共同共有财产的处分,采取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的原则,未经全体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各共有人不能单独处分财产。著作权具有不同于其他财产的特殊性质,不能单纯地依此原则而处理。

法律创设著作权的目的主要是保护作者的权益与维护公共利益。具体体现为保护著作权与促进作品的传播、利用的公共利益目的,特别是通过确立专有权而激励作品的创作。创造性作品应当被鼓励和获得酬奖,但主要的激励必须最终服务于促进文学、音乐和其他的艺术形式广泛的公众接近性。因此,对共有著作权的行使和处分行为不能简单地因某个共有人反对而被认定为无效,而应综合分析,否则将会导致对社会财富的一种极大的浪费。可见,有关共同著作权的处理确实是一个复杂问题。因此,应尽量避免这种情况。如在处理遗产时,作品的著作权最好只由一人继承,其他的继承人则可从财产中获得补偿;若共同继承已成立,可将著作权的行使与处分委托一名继承人承担,或委托他人代理,而不必就著作权的每一次行使的具体问题进行协商。

图片侵权怎么赔偿?

1、图片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图片侵权人的实际侵权数量;图片侵权应先考虑实际损失,即图片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图片侵权人因侵权行为给权利人带来的实际损失。

2、图片侵权人的非法盈利;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无法估算的,赔偿标准还可以按照图片侵权人的非法盈利多少来估算需要赔偿的数额。

3、上述都无法确定时,由法院根据具体详情来判决。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非法盈利都无法估算时,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分析具体的情形,最后根据实际的情形来确定赔偿的多少。著作权许可使用内容有哪些?

1、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2、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3、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4、付酬标准和办法;

5、违约责任;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我国实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著作权从软件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那么软件著作权登记如何查询?

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相关部分条文规定,其中包括:

第六条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

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

第十条软件登记档案查询方式包括

(一)通过中心网站公告栏查询

(二)软件登记电子档案查询

(三)软件登记纸质原始档案查询

第十一条按照下述规定办理查询手续

(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查询的,应当填写《查询申请表》,并持身份证件、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办理。软件登记人查询和复印自身登记文件的,还应当提交软件登记证书原件。

(二)司法机关因执行公务查询、复印和借阅登记档案的,承办人应当填写《查询申请表》,持单位介绍信或公函及工作证办理,复印和借阅登记档案的,应当经中心软件登记部负责人、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

(三)中心软件登记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借阅登记档案的,应当填写《借阅档案申请表》,经过软件登记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办理。


 

版权所有:无锡嘉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